A. 法规政策方面原因:1、对新立法与修订相应法规重视不够,造成该项工作于法无据,法制支撑不足;2、对出台实施相关规划与计划研究执行力度不够;3、出台实施相应政府支持政策的针对性与资源要素调配力不足。
B. 要素供给方面原因:1、资金层面的融资成本过高担保贴息扶持缺乏;2、涉林生产基地的土地确权流转交易成本过高及产出权益缺乏有力保障;3、企业研发人才扶持支持不足与中介服务滞后。
C. 企业等主体激励方面原因:1、奖励主体参与推进林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手段缺失、扶持林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金项目缺失;2、助力企业等主体降低林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各类风险的保障机制缺失;3、缺少有力扶持企业自身人才团队与项目产商业运营能力的政策。
D. 跨组织协作协同方面原因:1、中长期科研合作与联合攻关不足;2、政产学研用协作协同的科技产业平台整合不足、运营支持与具体支撑力度不足;3、产业化试生产与创投项目前期孵化扶持不足、初创企业支持不足。
E. 宣传与产业配套服务方面原因:1、 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与社会化服务不足;2、营商环境欠佳增加企业经营成本;3、官方正式宣传推介不足.
F. 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