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团员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完成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未达标者一般不得参与团内评奖评优。 3.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但仍需在表格里写出姓名,在最后一栏标明: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自愿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